一女生遭遇电信诈骗自杀,主犯被判无期徒刑
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生效裁判认为,陈某慧、范某杰、高某忠、叶某锋、熊某江以非法占有为目的,采取虚构事实的方法骗取他人财物,其行为均已构成诈骗罪。
该犯罪团伙诈骗数十人,一被害人因被骗自杀,诈骗数额特别巨大,情节特别严重,五人均是主犯。林某雅、陈某亿明知他人实施犯罪,仍提供销售点终端机、银行账户予以协助,其行为均已构成掩饰、隐瞒犯罪所得罪。以诈骗罪判处陈某慧无期徒刑,剥夺政治权利终身,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;其余被告人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五年至二年六个月,并处罚金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