记协主席陈朗升阻差办公罪成记协:对法庭判决极度遗憾法例保障新闻自由沦为空谈
香港记者协会就该会主席陈朗升,25日被裁判法院裁定阻差办工罪成判囚五日,发表声明称感到极度遗憾,认为裁决再度印证香港新闻自由,在法例上所受的保障已沦为空谈。即使一名记者采访时配合警员要求,并试图行使作为市民的基本权利,仍会被裁定刑事罪行。
陈朗升于去年九月七日,前往旺角麦花臣场馆采访元朗朗屏村业主大会,被两名便衣警员在场馆附近截查,陈被要求出示身份证。据法庭供词,陈当时已按警员要求取出身份证,期间陈向便衣警员查询身份、队伍及截查原因,却换来警方拘捕。据法庭供词,陈与警方的互动历时仅15秒,警方证人以陈情绪激动、挥动双手为由,指控其阻差办工,此说法居然获法庭接纳。
过去陈曾于采访直播时,被警员要求岀示身份证,再被警员于直播镜头前展示,令个人资料外泄,《警队条例》订明,警员「截停、扣留及搜查的权力」,源自警员认为被截查人「行动可疑」及「合理地怀疑已经或即将或意图犯任何罪行者」。被查问市民有权向警员查问截停搜查原因,以及怀疑所犯的罪行,市民亦有权要求警方出示委任证,证明身份。
警方拘捕一名正进行采访工作、行使基本权利、并尽力配合警方行动的记者,再由法庭定罪,向外界释出香港以法律为名,针对新闻工作者,阻挠新闻采访的强烈讯号。记协认为主席所面对的裁决和刑罚,显示香港新闻自由并无改善甚至恶化。
记协一向立场,是记者与警员工作的时候应互相尊重,避免防碍对方工作。对香港记者而言,进行新闻采访可换来监禁,往日多是在外地新闻才会遇到,如今却成为香港现况。连同记协主席,本港自2019年至今有至少七名新闻工作者被判囚,最长刑期达32个月。
陈朗升去年曾到英国牛津大学路透新闻研究所进修,研究所所长Rasmus K. Nielsen今日亦发声明,指对陈朗升被判监感到遗憾,亦为他在研究所进修感到自豪,形容陈朗升是研究所宝贵的一份子,相信他未来能继续为新闻界作出贡献,今日的判决亦提醒众多在独裁社会的新闻工作者,以及他们所面对的挑战,强调新闻不是罪,亦不应被视为犯罪。